来源:创信网络 发布时间:2021.05.01 浏览:213
在互联网时代,几乎每个人都被信息泄露而困扰过!刚刚买了房,装修公司的电话就来了;刚刚生了孩子,儿童摄影机构的电话就来了;刚刚买了车,保险公司的电话就来了;……
还有,每天我们不断的被开发票、买房等各种广告电话,短信骚扰的不胜其烦,却也无可奈何。
还有,我明明没有在这家淘宝店购物,为什么却收到了店家发的快递,这家店怎么会有我的联系方式和地址?
于是,我们不禁在想,到底是谁泄露了我的个人信息?下面创信网络就带大家来分析下吧。
曾有央视记者专门调查,经调查发现,仅凭一个手机号,用户的照片、身份证号码、户籍所在地、民族、支付宝账号、淘宝记录、车辆信息、打车记录、手机通话记录等个人信息就可以被信息贩子轻松Get到,更甚者,这些信息贩子还可以对移动、联通和电信的手机用户进行定位,获取你的实时位置信息。而这些个人信息被卖到几十至上千元不等,价格取决于你的个人信息价值。
而由缺少对信息安全的关注而引发的各种案件屡见不鲜,去年有女会计被骗走136万。今年,又有一名会计在QQ群被骗16万。
即便我们在一些号称一定会保护个人隐私,承诺不会把个人信息泄露的大平台来说,依然存在隐患!
前段时间,脸书50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泄露,并且被英国的“剑桥分析”公司加以利用影响美国2016年大选的丑闻震动了西方世界,也让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再次提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。
那么,我们作为普通用户者,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呢,如果被泄露了,是否可以有不就的措施?笔者从法律和个人两个层面给出建议。
1、个人信息得到法律保护
美国大法官休尼特曾经说过“正义从来不会缺席,只会迟到。”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被泄露信息的个人,个人用户终于可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了。
去年6月1日,备受瞩目的《网络安全法》已经正式实施,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,《网络安全法》的实施,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从此有法可依,网络空间治理、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规范、网络犯罪惩治等将翻开崭新的一页。
《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: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、使用其个人信息的,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。
《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进一步规定,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,不得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。如果你发现组织窃取个人信息,可以依靠网络安全法来维权。
值得一提的是,《网络安全法》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同时,也对侵犯个人信息的组织提出明确的惩罚措施: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权利的,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、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,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不得不说,这对个人来说,有了很大的法律保障,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个人信息泄露的后顾之忧!
2、个人也要加强安全意识
那么,国家和互联网企业为网络安全提供法律保护和技术支持,我们个人又能做些什么呢?创信网络总结了网上用户的意见,以供大家参考。
不要使用简单的密码,123456,名字拼音+生日(123)之类的;不要多个网站用同一个密码,防止撞库;要随便在网上留QQ放真名甚至是身份证号;不要随便连接公共WiFi;不要用安全性弱的邮箱,并且不要用该邮箱绑定支付宝或者Apple ID;个人路由器管理后台账号密码不要设为默认admin,必要的话可以做一下MAC绑定;留意钓鱼网站;不要随便扫二维码不要随便接收来历不明的文件;安装安全防护软件;如果发现自己注册的网站被拖库,请立马去改密码;重要账号开启登录二次验证;淘宝购物订单不建议填写真名。电话号码可以用虚拟的;网盘中尽量不要放私人照片和文档,慎用网盘;各类问卷调查不要轻易填写个人信息;对于需要上传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信息的互联网产品谨慎使用;涉及到 QQ、微信等的朋友、亲人向你借钱、充值之类事宜,电话过去确认,要记住互联网那头不一定是一个人或你以为的那个人。
……
所以,在万物互联的时代下,我们逃避不了互联网的“侵入”,那我们就从法律和个人层面进行安全意识的保护吧,不然,一旦你的个人信息真的泄露了,买单的有可能就是你自己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