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创信网络 发布时间:2021.05.01 浏览:423
近日,上海财经大学“千村调查”30个定点县的调查显示,当前我国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提升迅速,农村电商的推广,使得近80%的被调查县域创业者增加,且从事网络销售以后家庭收入增加或显著增加的占50%以上。下面创信网络就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下这则互联网资讯吧。
上海财经大学发布《2017中国农村互联网应用报告》,报告内容涵盖农村互联网基础应用、农村消费用品网购应用、农村农资农具网购应用、农村网络销售应用、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应用、农村网络政情政务应用、农村网络社交沟通应用、农村网络教育培训应用等八个方面。样本数据来自在全国31个省、市和自治区(除港、澳、台地区)展开调研时累计获得的10381份问卷。
以农村网络销售为例,报告显示,县级农村网络销售的商务生态正在形成,2016年全部定点调查县域的网络销售额近520亿元。其中,开展网络销售的农户约为调查数的11.14%。网络销售产品中,农产品约占47.26%,非农产品约占51%;农户网络销售产品主要来源于本地,占83.76%。
与此同时,网络销售正在有效地带动创业和县域本地服务业增加。调查显示,近80%的县域出现了创业者增加的情况。一半以上的县域本地服务业增加、地区知名度提升。而且,多数县域也出现了返乡人数的增加。
2017年8月,商务部、农业部联合下发《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》,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充分发挥商务、农业部门协作协同作用,建立线上线下融合、生产流通消费高效衔接的新型农产品供应链体系。
但是,农村地区以平台商户为主要形式开展网络销售的农户仍属于少数。提供相关农产品和服务的,约有40%是源于零散农户,这也意味着生产仍较为分散,网络销售并没有明显地促进源头生产的集中。而且,这种情况在欠发达地区最为明显。
报告称,专业技能与知识、经营资金和专业服务资源是各地区发展网络销售的最大难题。经营资金的主要来源还是亲友之间融资,占比接近60%。另外,绝大多数开展网络销售的农户仍属于小微经营,多为家庭内部用工形式。不过,从事网络销售以后家庭收入增加或显著增加的占50%以上。
报告认为,城乡二元结构不仅仅存在于传统的社会经济领域,也存在于互联网发展领域。
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,移动互联网应用已经成为农民生活、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。
调查显示,92.98%的家庭拥有手机,尤其是原来固话普及率最低的西部地区赶超最为明显;农村地区的家庭电脑拥有率平均为44.37%,农村家庭互联网普及率为62.19%,且地区差异不明显;4G网络已覆盖88.43%的被调研村庄,其中西部地区相对较低。
在农村互联网各类应用中,高居榜首的是社交应用,有95.9%的网民使用微信、QQ这类社交软件。从交流沟通类应用的地区比较看,基本无地区差异。
虽然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提升迅速,但有效应用明显不足,尤其在服务农业生产、农村教育和电子政务方面的应用差距更大。
调查显示,农村网络消费规模小,规模金额有限。仅有14%的被调查者表示,周围使用网络购物人群数量非常多;有近50%被调查者表示,网购在日常消费的占比在30%以下,平均水平为27.65%;网购消费的主要产品为价格较低的服装和食品。
而且,网购消费用于生产的比例低。调查显示,超过2/3的受访者表示,网上采购农用生产资料及农机具占总体的比重在20%以下。